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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如何解决
作者:横店人才网 来源:横店人才网www.328job.com 日期:2014-05-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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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您好!

    我们是一家互联网公司,有一些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烦请您解答。

    随着互联网陷入低潮,我们这家原本就没多少实力的公司(注册资金仅500万人民币)自然倍受影响。公司从2001年3月起就开始迟发、半发直至拖欠员工工资,到2002年1月已经拖欠部分员工工资达4个月之多。公司CEO还欺骗员工,宣称1月底公司将有105万到帐,将及时偿还拖欠员工工资。结果,仅弄到45万,还不够发两个月的工资,更别提过节费或什么年底双薪了。而且公司CEO声称由于公司效益不好,2001年的员工期薪(所谓期薪,就是从员工工资中强行扣除15%或20%不等,以前告诉员工说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员工中途擅自离职,到年底一次性偿还。)全部没有了,一分不发。

    有这样几个问题想请专家解答:

    1.据本人了解我们公司所谓的期薪在互联网界属绝无仅有,特别是公司CEO克扣员工期薪(工资的近1/5,一大笔血汗钱),公司还拖欠着已经辞职的十几位员工的工资,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有关部门会怎样处理这种违法行为?公司员工能够得到哪些赔偿?

    2.对于CEO一再欺骗,如今公司大部分员工已经不相信他的保证。如果我们要尽快讨回拖欠工资,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还是直接向法院起诉更好,哪个处理起来更快?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大约需要多少时间会有最终结果?

    3.公司至今“四险”不全,绝大部分人只上了医疗保险,请问该如何处罚这种不合法的行为?

    我谨代表公司三十多位想早日脱离苦海的兄弟姐妹,表示不尽感谢!

    答复:

    1.《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你所在的公司有关期薪和拖欠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上述规定,是不合法的。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劳动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同时,劳动部颁布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倍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劳动者可以根据上述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必经程序,在仲裁程序终结之后,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公司员工要想解决公司拖欠工资、期薪的问题,只能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而且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内提起。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在受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已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3.关于你公司没有全面、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劳动部关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限期不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北京市中鸿律师事务所 张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