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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需要写免责声明?
作者:横店人才网 来源:横店人才网www.328job.com 日期:2014-05-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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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azimao的困惑:
    
    我去年4月的时候摔伤了腰,诊断是压缩性骨折,卧床休息了3个月。如今1年有余,没有什么不良反映。今年3月换了一个单位,现在单位要我去医院开个证明,说明我的伤病已经痊愈,对工作不会有影响。我问了几家医院,都不给开这类证明。因为只能证明是陈旧性伤病,不会说什么对工作无影响的。这样一来,单位要我自己写一个免责声明,说以后因为腰伤引起的问题与单位无关。请问这样合法吗 有何弊端 ?谢谢!
     
劳动法苑刘峰答复

    对于工伤,我国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说不论用人单位有没有过错,只要劳动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就要承担责任,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工伤待遇。所以,您写的免责证明是不能免除公司对您应当承担的工伤责任的。换而言之,如果您的腰伤复发,只要属于工伤,公司就要承担责任,为您提供相应的工伤待遇。

网友cyx81@126.com的困惑:

    我前任公司因为效益不好,二、三、四、五月都没发工资。在这期间,有两个男同事被解雇,但工资一直拖脱,说眼下没钱,再等等。我提出辞职,财务人员给打了欠条,说是6月15日可以来领工资,但6月14日财务打电话告诉我公司还没钱,让我到月底再去。6月15日这天,我听同事说,老板责怪财务人员不应该给我打欠条,我听了气坏了,他这就是想没有欠条就可以赖掉我那部分工资。请问:这种事情,我该怎么办,劳动仲裁能管吗,我需要做些什么准备?我的工资能要回吗?谢谢!

劳动法苑刘峰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拖欠您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拿着公司打给您的欠条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根据上述规定,您也可以凭公司打给您的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