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找人还是招“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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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09年冬季长三角联合师资招聘专场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举办。记者在招聘会上看到,上海某区一重点中学招聘时还要求应聘者在本区有房产,这难倒了不少刚毕业的大学生 上海市区有房产,得有多少钱呢?照今天的房地市市场行情,该区二手房均价在2.5万左右,按照此价计算,在该区买一套八十平米的二手房就要200多万元,买一套四十平米的二手房就要100多万元──200万也罢,100万也罢,在许多人眼中,是不大不小一个“财神”了。而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即使是有10万的年薪,也要打拼10多年才能解决房子问题,这个门槛怎能不令应聘者望而生畏。 因为长得胖了点,因为皮肤黒了点……就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这样的事情,这几年来时有所闻。而青年报这条消息的意义,是告诉我们,职场招聘在异化为选美之后,今天又将招人才变成了招“财神”。如果说应对相貌歧视,应聘者还可以靠整容过关,那么现在招聘单位把房产加入了用人标准,这财富歧视的门槛横在面前,靠大学生的手能搬开吗?用人标准中的“才”字改成了“财——这一字之差又能把多少人拒之门外? 德才兼备者为人才,这话年年在讲,讲了多少年了。可惜的是一进职场,却就变成了品学兼优不及一个漂亮脸蛋,变成了满腹才华不及一套房产,又岂止是求职者的悲哀?有专家认为,招聘单位有按照自己的需要制定应聘条件的权利,不但可以理解,而且无可指责。招人“以财为本”,确实不违法律。但不违法律,其实只是底线。从这个层面看,“认财不认才”难道也值得人们认同吗? 应聘者因财富歧视而被拒之门外,自然心有不甘;但是从长计议,这也未尝不是好事。所谓“良禽择木而栖”,但凡胸怀志向者,都希望进入能给自己提供发展空间的单位,然而那种“认财不认才”的单位,能给应聘者带来什么呢?从这个意义上讲,因没有房产而被“一票否决”,尽管失去了一个工作机会,但却躲过了更多的烦恼。 职场并不只是应聘招聘的市场,其间张扬的价值取向更是影响着世风人心。从这个角度考量,对一些招聘中的畸形怪状,我们决不能仅仅将其视为用人单位的自由。品学兼优不及一个漂亮脸蛋也罢,满腹才华抵不上不及一套房产也罢,肯定只是历史在某个阶段弄出来的一个差错。假以时日,泡沫必会散去,这是用不着怀疑的。然而眼前怎么办?总不能让容貌不靓、缺少钱财的大学生在家待着,等到了拨乱反正的一天才出来求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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