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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新成立部门有问题可以立马跳槽吗?
作者:横店人才网 来源:横店人才网www.328job.com 日期:2014-05-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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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被不少网友所提到的试用期内的跳槽理由是“因为加入的是新成立的部门或公司,所以存在各种问题。”横店人才网网友“ipac”表示自己试用期离职的原因在于“新成立的公司发展比较快,在管理方面跟不上,领导一直飞来飞去,遥控布置任务,我就成了‘三不管地带’……”

  HR能否接受? 新成立的公司或部门,必然要经过“磨合期”。而且这种情况在面试时,HR或者用人部门都会表明,所以,这个试用期跳槽理由HR还是会斟酌。横店人才网网友“xuyin21”说得好:“在试用期内,即使公司有种种问题,作为员工也要尽力去适应进而改变,然后学到自己需要的东西。想跳槽也等试用期过了以后再跳。”

  横店人才网专家提醒:觉得没事情做或是在一团乱麻中理不清头绪,是加入新公司必经的过程。在找各种跳槽原因之前,先找找自己身上有没有问题吧。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跳到天涯海角也终结不了频繁跳槽的心。

相关链接:HR所不能接受的试用期跳槽理由

  根据横店人才网之前做过的调查,HR最不能接受的五大跳槽理由为:1、对上份工作不感兴趣(职业兴趣不符);2、说老板/公司的坏话;3、人际关系复杂;4、怀才不遇;5、工作压力太大。

  不过横店人才网论坛“HR聚会所”的大多HR对于试用期跳槽表现得还是较为开明和理智的。“只要不是频繁跳槽,一两年跳一次的跳槽频率还是可以接受的。”不过这些HR们同时也指出,“对工作没兴趣”、“工作压力大”这种跳槽理由很难被接受。而至于“上下班路途长”这个跳槽理由也要具体分析。这个问题在面试阶段就应当有所预期,不应等到入职后才抱怨,因此这个理由也属于自己的问题;如果结合简历信息和面试过程中的追问,了解到当时迫于生存压力而接受上下班路途长的工作,则可以酌情考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