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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镇职工医保制度改革突出“保大病”
在上海已经实施6年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将迎来一次“改革”。日前从举行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方案的修改内容》的议案获悉,提高“新人”,即2001年1月医改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可能是上海市城保制度即将修改的一大项目。
按照现有的城保制度,参保人群被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三档。划分标准是:
200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为“老人”;
“中人”为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01年1月1日后退休,其中又分为“中人1”(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中人2”(1956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出生)、“中人3”(1966年后出生);
“新人”则是 2001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参保的人。以住院的起付线为例,退休“老人”为771元,“中人”为1234元,新人为1542元。
统计显示,目前“新人”群体已达101万人,占在职参保人员总数的24%。但眼下,“新人”的医保矛盾正逐步显现:一是“新人”的门诊医疗,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医疗费全部个人承担,一些低收入者、慢性病患者反映强烈;二是“新人”作为缴费人群,其门诊医疗费缺乏社会统筹的资助,影响“新人”参保积极性。
修改后的城保制度,有望将“新人”的医保待遇标准提升至“中人3”的水平——在职时,门诊医疗费用在个人账户用完后,超过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地方附加基金支付50%;退休后,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也修改为与退休“中人”一致。
据悉,增强医保基金保大病的能力,是上海市修改城保制度的一大初衷。根据相关统计,用来“保大病”的医保统筹资金,近5年来已经亏损了20亿。对此,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直陈,“统筹资金出现缺口,与政府出资没有到位有关”。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为确保医保资金健康运转,政府对医保的投入应该足额列入每年预算。(转自《文汇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