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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职改办字(2012)54号 关于2012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09〕45号)和《关于2012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177号、金市职改办字〔2012〕45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市的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要求,严格按《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09〕45号)和金市职改办字〔2011〕37号等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评定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二、从2012年起全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试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浙人社发〔2012〕177号文件规定要求办理。 三、申报对象材料按隶属关系经审核、公示后,于8月10日前统一报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培训科。(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一起报)联系人:蒋文华,联系电话:86675761。 四、高级经济师每人交纳评审费280元,推荐费150元。 五、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按照浙人社发〔2009〕45号有关规定处理。 六、浙人社发〔2009〕45号文件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以及本通知所列附件,均可从《金华培训网:www. jhpx.com)或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www. zjhrss.gov.cn)栏目:“表格下载”中的“专家职称博士后”栏或“业务指南”中的“职称工作”栏)。 附件:1.申报对象网上申报办法 东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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