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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人社〔2013〕40号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 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全省统考)工作,加强规范管理,保证鉴定质量,根据浙职技鉴〔2013〕5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考职业(工种) (一)全国统考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详见附件1)。 (二)全省统考职业 秘书、公关员、营销师、公共营养师、客户服务管理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广告设计师、企业文化师、职业指导师、汽车修理工、车工、机修钳工、焊工、维修电工、中式烹调师、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驾驶员、锅炉操作工、服装制作工、餐厅服务员、模具设计师(注塑类)(详见附件2) 二、鉴定方式 (一)各职业的鉴定方式详见《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3、4)。 秘书(含涉外秘书)职业5-3级采用智能化考试平台进行考试,在计算机上作答(技术支持单位为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取消原来题卡作答和纸笔作答的作答方式。 综合评审按照《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综合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浙职技鉴[2012]07号)执行。 (二)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秘书、营销师等9个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技能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待颁布。上述职业技能标准颁布后,涉及2013年下半年职业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等发生变化的,省中心将另行通知。 三、考务要求 (一)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申报条件;参加全省统考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要求或符合(浙劳社培[2006]122号)文件破格条件。 (二)考生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培训科904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请表》,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全省统考的考生填写《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经市鉴定中心审查后按职业、级别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人数汇总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补考人员单科合格成绩汇总表》,并使用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生成“报名数据”,以书面报表(盖章有效)和电子邮件报鉴定中心。秘书(含涉外秘书)5-3级除上报报名数据外,还需根据《秘书智能化考试系统计算机配置要求》(附件6)上报《秘书智能化考点(考场)信息表》。 全国与全省统考报名截止日期:上半年为2013年3月25日,下半年为2013年9月15日,考生信息必须准确、完整,上报后将不作修改。 (三)考试收费:全国、全省统考收费按浙价费[2002]230号、浙价费[1997]108号<(1997)财综28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按省统考技师30元/人、其余职业等级50元/人的标准交省鉴定中心,省统考高级技师按300元收取评审费,100元留市作为推荐费;省属单位按省统考技师、高级技师160元/人,其余职业等级按学生80元/人、社会130元/人的标准交省鉴定中心。补考减半,综合评审按实收取。 四、证书办理 (一)全省统考技师综合评审结束后各地将合格人员名册以书面(盖章有效)和电子邮件方式报省鉴定中心审核,各地根据省鉴定中心配发的空白证书,按证书核发权限办理证书。 (二)全国统考及由省厅核发资格证书的职业由省鉴定中心统一办理。各市及省属单位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核对无误的《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名册》,按序号粘贴合格考生2寸、免冠近照1张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考生照片收集表》,并于考试成绩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交省鉴定中心。 五、工作要求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职业(工种)多,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统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完善考前、考中、考后管理;要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发生;要按照保密工作要求运送、传递、保管试卷,确保试卷保密安全;要加强考场管理,严格考风考纪,严肃纠查违纪行为,确保考场秩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事项 (一)请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有效。各培训机构应正确填报考生信息(将考生的手机号码填入系统“备注”栏中),考生信息上报后,将不予修改。要指导考生正确使用填涂卡,并告知考生一旦出现因填涂信息错误而无法阅读成绩的,则该项考核成绩计零分。 (二)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试用书(附件5),可与我局职称培训科联系。 (三)统考工作报名相关资料请到“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zjosta.org.cn)“资料下载”区下载。 (四)联系方式:86675761 86675763 附:1、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3、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4、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5、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试用书 6、秘书智能化考试系统计算机配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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