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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横店人才网 来源:东阳横店人才网328job.com 日期:2016-05-16 浏览

横店人才网328job.com:


东人社〔2016〕55号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金人社发【2016】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及以下要求做好我市推荐人选的选拔工作。

一、本次申报推荐工作时间紧、范围广,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阅读、筛选,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本单位人选申报推荐工作。

二、符合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推荐条件的需提交《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及佐证材料1份(要求不超过40页)。

三、各单位的推荐申报材料(均含电子文档),于2016年5月23日前报送至东阳市人力社保局职称培训科0909办公室,联系人:徐晓,电话:86675763,电子邮箱:174482865@qq.com。相关表格请到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东阳人才网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6日

 

 

 


 

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人力社保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6〕1号)精神,现就我市做好2016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对照选拔条件,可推荐第一、第二层次人选1-3人。

二、推荐条件

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各类培养人员还须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1.专业知识深厚,创新能力强,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所带领的创新团队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发展优势,经培养具有成为省特级专家、两院院士的发展潜力。

2.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作为主持人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取得突破性技术创新成果并对我省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目前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着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或承担着对行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研发创新项目,且有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是往年入选的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已获得过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二)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1.专业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本学科专业前沿,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团队核心带动作用强,经培养具有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发展潜力。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国家级重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等,或为省部级重大平台载体、产业研发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突出能力业绩和培养潜力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一般应是往年入选第二层次的培养人员。

5.推荐申报人员中符合年龄条件的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钱江学者)可直接列入第一层次进行培养,不占指标,不予重复资助。

(三)第二层次培养人员

1.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能支撑我省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在省内外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经培养具有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等我省重大人才工程最高层次的发展潜力。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等,或为省部级平台载体负责人,或主持研发规模以上企业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取得了高水平的创新成果。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一般为省级以上人才工程中的青年领军后备人才,或入选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二层次以上人员。

(四)依托省重中之重学科、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或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引才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其他往年未入选各类人才培养工程,但有突出贡献或重大创新成果并具培养潜力的人员,经推荐审议,也可直接申报列入相应培养层次。

三、有关要求

1.省151人才工程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申报人选所在单位应提出清晰的培养目标和具体的培养举措。申报人选的培养目标举措是推荐的必备条件,纳入选拔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并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2.今年在选拔评价过程中,将在组别内分学术型、应用型、学术应用并重型三种申报人员类型,采取不同侧重的评价办法。学术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创新性理论成果、学术研究等情况;应用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服务推广、经营管理等情况;学术应用并重型申报人员兼顾考虑上述两方面业绩情况。

3.按照《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省财政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所在单位应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配套。

4.各地各单位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扩大人选视野,突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大产业人才培养导向,把创新创业一线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四、推荐程序

(一)各地各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推荐指标数开展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选拔条件,严格把关推荐,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二)推荐人选材料必须在本单位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后逐级上报。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或市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市人力社保局。

(三)市人力社保局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报送的推荐人选开展资格审查,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科专业情况,分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推荐人选名单,经公示后,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1份;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1份,及佐证材料1份(不超过40页);

上述材料请于5月25日前报送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2275616094@qq.com,逾期不再受理。相关表格均可在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最新文件”栏目或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事大厅—表格下载—专业技术”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  陈琳

电话:0579-82469650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邮编:310025

 

 

附件:

1.2016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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