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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东阳人才网 来源:东阳市人才交流中心 日期:2014-05-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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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职改办字[2013]69

 

关于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

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金人考办〔201330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我市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13进行。考试设置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初级:上午9:00-11:00  药事管理法规和综合知识(药学、中药学)

下午 1:30-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中级:上午 9:00-11:0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下午 1:30-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3:45-5:15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要求。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73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71618日,到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5办公室(电话86675761)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今年仍报考同一级别)的续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考试费通知单、原准考证(或成绩单)。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811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31112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考场设在金华市区。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教材征订。教材征订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718890326181061204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由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2013年度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东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711

 

 

附件1

 

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累计从事药学相关业务工作共   年。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

   —       

 

 

   —       

 

 

   —       

 

 

   —       

 

 

   —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附件2

 

2013年度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75

市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7317

网络报名

71618

各县(市、区)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720

各县(市、区)寄送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报名表等资料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8110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网上交费

1031112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113

考试

有关部门核定合格分数线后

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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