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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考办〔2014〕 10 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 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省部属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00—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3科。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不得携带使用计算器。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 新考生(参加2012年或2013年考试的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重新审核报考条件。)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于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县(市、区)报考条件审查部门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2012年或2013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县(市、区)职改办和民政部门要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0〕573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55元,其它4个科目为每人每科4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教材征订。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邮政编码:100032。《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职改办和主管部门及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2.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3.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附件1: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附件2: 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从事社会工作累计共 年。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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