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3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作者:东阳人才网 来源:东阳市人才交流中心 日期:20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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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 2013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 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2013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2〕135号)精神,结合我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省2013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范围 项目申报要与推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结合,要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相结合,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2010年1月1日后回国来浙江工作或创业;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能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四)申报项目在本省、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012年获得省“钱江人才计划”A、B、D类资助项目目前尚未结题的,可优先申报。社科类项目请直接申报“钱江人才计划”C类资助项目。 二、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等;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材料 各地、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或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出具的申报函1份,申报函应包括申报项目数量和类别的情况、对申报人资格审查和申报表内容审核的情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3份; (三)《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1份; (四)留学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上报单位人事部门须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1.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到国(境)外进行博士后研究、访问学者等非学历学位进修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或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海外留学证明。 (五)去年获得资助项目单位同意经费匹配的文件1份; (六)获得2012年省“钱江人才计划”A、B、D类资助的需提供证明文件1份; (七)有关电子文档: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每个项目的简介300字左右; 3.《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 4.浙江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总结表。
四、申报有关要求 (一)留学人员可根据项目本身的情况,选择申报重点、优秀、启动类资助。 (二)请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和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对拟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013年1月31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上报。各县(市、区)申报项目同时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此前获得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资助目前尚未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已完成的项目,请按要求尽快填报《浙江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总结表》并由各市人力社保局或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负责审核验收,其中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点类和优秀类资助的项目总结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需报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四)为保证全省项目申报的顺利进行,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按通知要求按时上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和《浙江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总结表》可从“浙江海外人才网”(www.zjhwrc.com)下载。 材料报送地址:浙江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116室,邮编:310005) 联系人:王金定; 联系电话(传真):0571-88394838; 电子信箱:113579@gmail.com。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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