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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问题(三)
作者:横店人才网 来源:横店人才网www.328job.com 日期:2014-05-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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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问答:福利费、工会经费的补贴就不缴税了么?

    (一) 对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1、 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 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 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个税问答:保险费用是否作为个人收入纳税?

    单位为职工个人上保险(即: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失业保险),凡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范围及标准执行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单位为个人支付商业保险费用,其保险费用应视同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税问答:为雇员买房等个人消费品如何纳税?

    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为雇员购买住房、汽车等个人消费品如何计算应纳税款?

    回答: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雇员购买住房、汽车等个人消费品,雇员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后,该住房、汽车的所有权完全归雇员个人所有。对于个人取得上述实物福利,应在个人取得实物的当月里,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价格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对取得前述实物价值较高的,可根据企业规定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的工作年限内(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税问答:以股份转化科技成果的奖励收入如何纳税?

    问题:以股份形式转化科技成果取得的奖励收入如何纳税?
 
    回答:首先,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需持《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及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评估机构的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报告确认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次,在获奖人按股份、出资比例获得分红时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三,获奖人转让股权、出资比例对其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为零。
 
    个税问答:作品加印或连载取得的收入还交税吗?

    对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