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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问答(五)
作者:横店人才网 来源:横店人才网www.328job.com 日期:2014-05-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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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问答: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义务有何不同?

    按居民与非居民两个判定标准确定为我国居民纳税人的,应负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确定为非居民纳税人的,只负有限纳税义务,即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问答:境外的收入已纳税,回国后是否要纳税?

    纳税义务人在境外取得的收入,虽然在境外已纳税但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还应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申报纳税时,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抵扣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即:纳税人在
国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低于该所得按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还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如果在国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高于该所得按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
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例:某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从A、B两国取得应税收入。其中:在A国一公司任职,取得工资、薪金收入60000元(平均每月5000元),因提供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0000元,该两项收入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200元;因在B国出版著作,获得稿酬收入(版税)15000元,并在B国缴纳该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1720元。其抵扣计算方法如下:
 
    1、 A国所纳个人所得税的抵减:
 
    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纳税:
 
    (1)年工薪所得应纳税额=[(60000/12月-4000)*10%-25]*12月=900(元)
 
    (2)特许权使用费应纳税额=30000*(1-20%)*20%=4800(元)
 
    根据计算结果,该纳税人从A国取得所得的抵减限额为5700元(900+4800)。其在A国已缴纳的税款5200元,低于抵减限额,可以全额抵扣,并需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500元(5700?5200)。
 
    2、 B国所纳个人所得税的抵减:
 
    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纳税:
 
    稿酬所得应纳税款=15000*(1-20%)*20%*(1-30%)=1680元

    根据计算结果,该纳税人从B国取得所得的抵减限额为1680元,其在B国已缴纳税款1720元,超出抵减限额40元(1720-1680),不能在本年度扣减,但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的该国减除限额的余额中补减。
 
    个税问答:取得稿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例:某纳税人应约教育出版社编写并出版高三物理学习指南,取得收入5000元,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5000*(1-20%)*20%*(1-30%)=560(元)
 
    个税问答:财产租赁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某纳税人将自家在城区的房屋出租,每月取得租金2000元,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2000-800)*10%=120(元)

    个税问答:财产转让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某人将自有机器一台,转让给另一个人,取得价款15000元,减除机器原值及同时发生的拆迁费、运输费8800元,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15000-8800)*20%=1240(元)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