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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是为了员工掌握新知识、新概念、新技能、新的操作规程或复习以前学习过的课程,温故而知新。无论是何种目的的培训,培训者若遵循说、教、做、查这四个步骤,应会达到理想的效果。
说,就是告诉人家你要求他做什么,学会什么,期望他今后行为做事应达成什么样的状态,这是一种概念的传递。让他人知其所以然,而不是直接教他怎么怎么做,这样,在限定条件有所变化时,受训者会根据他自己对这些概念、原则的参悟,灵活应对,而非死搬框框条条。
教,就是建议或要求别人如何如何做,即可达到你所期望的要求。教,可以是面对面地分析达成目标路径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教会其新方法、新技能以解决造成瓶颈的技术问题;可以是做情景、个案示范,做实际操作示范。这是“师傅领进门”的过程。
但“教”这一步骤必须防止的是,别暗示他你所教的是唯一的方法,绝无它途。条条道路通罗马,只是应比较各种道路的成本与收益,最终选择一条令人满意的方案。不过,虽然方法不止一个,你所教的不见得是最好方法,但对于标准化的操作程序,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最优判断随意更改程序。未被授权的员工只能有建议合理化改进措施的权利,而不可以自作主张执行或不执行现有程序。
做,就是要求受训者实际操作给你看。很多事情是看着容易做起来难,实实在在操作的时候会发现别人动作很和谐,自己却总是别别扭扭,丢三落四。这就要求受训者反反复复的练习;初学者或许还得将一个联贯的动作分解出好几步,象学舞蹈动作那样。最后达到熟能生巧的地步。这样岗前培训算是完成了。
查,就是检查受训者正规操作时不合格品率、违规率等。查的规律要前紧后松。刚刚操作的时候,检查的频率要高些,越到后来频率越低。查的过程中会发现受训者并没有吃透前几步骤的内容。不要紧,再给他简单重复一下这些步骤。人不可能一口吃成个胖子,学习也不能一蹴而就。学习要收效,得靠不断重复记忆、训练,这是学习的规律。
这四个步骤和繁简,不是一成不变的,要依受训人的领悟能力、所学事项的复杂程序而定。
这四个步骤并非只对培训师有用,对于上司指导下属工作、受训者学习新的知识、都有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