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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体系建设与财务会计
作者:横店人才网 来源:横店人才网www.328job.com 日期:2014-05-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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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是做人的基本素养,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守信是人与人顺利交往的前提,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根本保障。“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就是要在全社会确立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诚信体系建设包括诚信理念的培养、诚信措施的设计和非诚信行为的监督等诸方面,具体落实到财务会计上,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培养诚信理念

    财务会计是由人主导的信息系统。会计信息是否真实而完整地反映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取决于企业主管、财会人员等是否有“不做假账”的诚信理念。如果这些人员缺乏诚信素养,就会置公认的会计准则于不顾,为了一己私利而大肆造假,使会计信息面目全非。从许多中外上市公司舞弊的案例来看,都无不说明这一事实。他们或者釆取高估资产、低估负债的手法,制造利润的假象;或者釆取低估资产、高估负债的手法,制造秘密准备金。其结果使社会公众利益受到极大损害,并且使非诚信行为的监督者——注册会计师的声誉受到极大伤害。

    由此可见,企业主管、财会人员是否具备诚信经营理念至关重要。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将这一点列于分析企业固有风险的首位。如果企业主管、财会人员缺失诚信经营理念,则造假账的固有风险陡增。因此,可以说诚信多一分,固有风险就会少一分。

    人的诚信经营理念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培养和灌输的。在当前全国诚信体系建设如火如荼之际,各行各业都在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信用岗位和信用管理的培训,包括企业内部培训。企业主管和财会人员应该当仁不让,积极参与,补上这一课。在培训课程设置上,应以案例教学为主。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和教训,触动企业主管和财会人员的神经,使他们确立诚信经营理念。

    建立建全诚信措施

    光有良好的诚信经营理念,而没有建立建全良好的诚信措施是无济于事的。因此,借鉴培训课程中的诚信措施,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要建立对本企业行之有效的诚信措施。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本身包含了许多诚信措施,因此,诚信措施是寓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中的,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

    企业的管理和核算上一般归结为供、产、销、人、财、物6个环节。在各个环节都应设计好诚信措施。

    在供应环节上,要建立购货合同的诚信管理措施,购货合同的签订、授权批准、验收、入库、记账都应各司其职,事后有专人复核。应付账款要按购货合同条款及时结清,以保持企业良好的信誉。

    在生产环节上,要坚持各项消耗定额制度,定期分析消耗定额升降原因。要认真复核成本计算的正确性,避免成本造假。

    在销售环节上,要建立赊销的诚信管理措施,尤其是信用限额的管理要持之以恒。销货合同的签订、信用授权、发运、记账、应收账款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应收账款催收要及时,对于坏账应经过审批才能核销。

    在人事环节上,要建立招聘的诚信管理措施,聘用诚信可靠的雇员。在关键岗位,诸如信用经理应经常进行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要建立雇员的诚信记录档案,表彰,晋升在诚信体系建设做出贡献的雇员。
在理财环节上,要建立资金调度的诚信管理措施,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树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的信誉。在债券和股票发行、流通方面,要树立及时结算利息和股利的信誉。
    
    在物资环节上,要建立定期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的诚信管理措施。物资的计价方法一经釆用,没有特别的理由,不能随意变动以调节利润。物资的报废、毁损要经过授权批准,才能销账处理。
    
    另外,在会计核算上,对会计估计事项,诸如坏账准备、折旧、或有事项等要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

    监督非诚信行为

    除了培养诚信理念、设计诚信措施,监督非诚信行为亦是不可或缺的。企业在会计核算上的非诚信行为主要表现为:

    1.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2.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3.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4.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5.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它行为。

    针对会计核算上的非诚信行为,只有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监督,才能加以披露和制止。

    企业内部审计最好由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领导,可以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应当明确以下内容: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它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另外,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也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企业外部审计最好由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选任聘用与企业无利害关系的注册会计师,以保持高度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要与内部审计师配合,分析企业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确定检查风险和审计方案,力求最大限度查出错弊。
综上所述,培养诚信理念、设计诚信措施、监督非诚信行为,这三者在财务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中是缺一不可的。
    
    作者简介:袁瑾堡先生,上海正信方晟教育培训中心校长,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袁瑾堡先生的专长是审计和会计制度设计,尤其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曾为华源公司上市设计过内部控制制度。身为注册会计师曾为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参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指南》的编写,参编《会计辞典》、《审计大辞典》和《会计制度设计》等箸作。曾在日本青山审计事务所实习进修,译箸有《中日会计和审计比较》。对于保险行业的会计制度较为熟悉,箸有《保险业会计》。(完)